close

 

InGameC_1024x768.jpg

全民打棒球》是由韓國AniPark公司製作的一款遊戲,遊戲畫面以二等身Q版人物的方式呈現,由台灣紅心辣椒娛樂科技於2006年4月16日取得台灣代理權。2007年4月27日由代理商紅心辣椒正式定名為《全民打棒球》,2007年7月19日於台灣正式上市,上市時遊戲內語音仍是韓文發音。於同年8月16日推出中文語音,目前邀請台灣棒壇主播徐展元陳瑤琦徐裴翊楊清瓏等進行遊戲內轉播配音。於2011年3月17日因全面改版更名為"全民打棒球2 Online",並新增傭兵系統及球團細微調整及bug修正。於2012年9月25日改版後,正式與棒辣椒娛樂科技共同經營,以雙重營運的方式並行營運至今。2011年獲得台灣遊戲金像獎年度風雲代理線上遊戲金獎。在2014年4月24日推出進化的開端3D化大改版更新。

 

 

簡介[編輯]

全民打棒球是一款以棒球運動為主的屬體育遊戲線上遊戲,主要以玩家操作球團對球團的方式進行比賽。並加入有魔法卡片的特殊方式進行遊戲,可於比賽進行時使用魔法卡片,但僅限於魔法模式及一般模式。球團球員的選擇包含中華職棒(CPBL)1984、1990~2017年的球員,2008年8月21日改版加入授權的美國職棒大聯盟於2017年初因合約問題所以改為WLB(WLB)1982~2017年球員,球員則是以卡片的形式在交易頻道做交換,同一球員又可依素質由低至高區分為普通(藍)、特殊(黃)、稀有(紅)、菁英(紫)、黑(黑)、LIVE卡、傳說卡(金)六種卡片。2010年5月13日新增教練團系統,可購買教練啦啦隊等非球員角色的卡片,擁有可提供球員的素質加成。玩家可以選擇任何一個隊伍的球員購買,組成球團陣容。2012年1月5日新增第六種卡片-傳說(金)色卡片,為目前職棒聯盟中已退役的球員卡片,素質區分約介於紅與紫卡之間。常於年初時推出前一年的WLB或CPBL的球員或教練的卡片,並以球員當年的表現參考做為卡片素質。強度由藍、黃、紅、金、紫、黑

比賽方式[編輯]

其中遊戲對戰模式包含單人模式(練習模式)、一般模式、魔法模式、非魔法模式、正面對決模式、滿球數模式、全壘打大賽模式等7種(在2014年4月24日3D化大改版後取消非魔法模式,魔法模式,正面對決模式,滿球數模式,全壘打大賽模式)
可以創立或加入3局、6局、9局的比賽。玩家可隨著對戰獲得的經驗值升級,玩家等級依序分別為街頭→業餘→職業2軍→職業→明星等級。每一等級又細分由C→B→A階段(例:街頭A後升級即為業餘C等級)。而非多人模式中又可分為一對一的對戰,或是二對二、三對三的比賽,由玩家控制自己球團中的先發球員,以棒次輪序方式進行比賽。

特殊系統[編輯]

自由球員系統
於2013年7月11日所新增的系統,可讓同一聯盟的球員加入自己的球隊。
傭兵系統
於遊戲中可以由玩家選擇非同聯盟的球員,雇用(強化)為球團的傭兵。(例:WLB聯盟球團雇用CPBL球員做為傭兵)。
雙守備系統
於WLB、CPBL中活躍的雙重守備位置球員,通常球員卡片是以最常守備的位置為主。而遊戲內可藉由(訓練)的方式啟用雙守備位置能力,並可於比賽前選擇(更換)守備位置。
抽卡系統
遊戲中可以花遊戲幣(WA)抽卡,3人抽15000WA,10人抽45000WA,30人抽100000WA,有機會抽到任何卡色的卡片。
拉霸系統
黃藍卡合成,則直接出現卡片。但是有機率會出現拉霸,拉霸裡的卡片為紅卡等級以上的卡片(紅卡、金卡、紫卡、黑卡),但普通一紅加兩張其他卡片出現的拉霸為藍黃紅金紫黑六種等級卡片。

比賽頻道[編輯]

入門頻道、街頭頻道、業餘頻道、職業2軍頻道、職業頻道、明星賽頻道、自由頻道、俱樂部頻道、大會頻道等9種頻道。
(在2014年4月24日3D化大改版後取消大會頻道)

魔法頻道的比賽[編輯]

全民打棒球這款遊戲較特殊的比賽方式。玩家可以在比賽進行中使用魔法卡片,藉由魔法的力量,改變現實中比賽的各種規範。在魔法模式中的比賽,每局中會隨機出現4張魔法卡片讓玩家使用。提供不同的魔法卡片效果(例:蛇球卡、強力打擊卡等)。
(在2014年4月24日3D化大改版後取消魔法頻道及魔法卡片)

俱樂部頻道比賽[編輯]

由玩家建立的俱樂部,在這個頻道中可使不同的俱樂部成員互相對戰比賽,取得勝負後計算俱樂部成績,洗積分並計算俱樂部排名。

大會頻道比賽[編輯]

由玩家建立一系列的大會型比賽,設立總冠軍獎金,並由各報名參加的玩家依序比賽進級,由最後獲勝的前3名玩家分得獎金,獎金分別是第一名50%、第二名25%、第三名15%,剩餘10%系統收回。
(在2014年4月24日3D化大改版後取消大會頻道)

特殊規則[編輯]

如果比賽時下半局結束(不管是哪一局)兩隊分數相差10分或以上的話,則會提前結束比賽。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inlove5a6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